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事情实用上年度 全市城镇经济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 有关题目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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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有关单元: 为做好2017年度社会保险相干事情,现就我市社会保险事情中实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有关题目关照如下,请依照实行: 一、在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事情中,实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67386元(5616元/月)实行。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赋闲保险、工伤保险和生养保险参保职工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6847元、上限为3370元。以团体身份到场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职员,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616元、上限为3370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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